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專案工作人員】第2次徵才公告


【工作職缺】專案工作人員1名

【工作地點】本校法律學系(辦公室位於本校力行校區)

【工作項目】

一、「成大法學」期刊相關業務。

二、系所學術、演講、系友活動相關業務。

三、系所經費核銷相關業務。

四、系所各項學術成果、研究與教學相關績效填報業務。

五、系所環安衛等相關業務及窗口。

六、系所行政支援相關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含)以上者。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及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三、具良好工作態度、服務熱忱及責任感,工作細心,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

四、具學校行政或研究計畫相關工作經驗。

五、具英文溝通能力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

【薪資待遇及聘期】

一、薪資待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待遇支給標準,學士級月薪新臺幣 36,861元。

二、聘期:115年9月16日起至116年9月15日止,一年一聘,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評估合格後續聘。

三、工作時間: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要點」及本校人事室差勤相關規定。

【甄選方式】採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未獲通知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第二階段:預訂於115年9月4日(五)進行筆試(50%)及面試(50%)。

【應備文件】

一、履歷表(含近照一張)、自傳,格式不拘。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無則免附)。

所附證件影本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並依勞工安全衛生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報名方式及報名期限】

一、報名方式:請將應備文件合併為一個PDF檔,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姓名-應徵法律學系專案工作人員」,寄至以下電子郵件信箱:
正本:法律系承辦人顏小姐:z11110021@ncku.edu.tw

副本:法律系葉主任:wanjuyeh@mail.ncku.edu.tw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一)止。

三、本案聯絡人:顏小姐06-2757575分機56105

若於2日內未收到回覆,請致電本案聯絡人,恕不受理紙本通訊或現場報名。

如截止時報名人數未達3人,本系得視情形延長報名期限。

【其他備註】

一、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二、本案依應徵者成績排序,增列候補名額1至3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四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您的履歷資料審查僅供本次應聘徵選查閱,不作其他用途;未錄取之應徵人員相關資料將於甄選作業完成後依規定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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