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113-1已修滿畢業學分者,113-2如不選課,請於114/2/25(二)前提出【撰寫論文註記】之申請


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3條及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第10條,截至113學年第1學期已修滿畢業學分的研究生,若本學期(113-2)決定「只註冊,不選課」,可向系辦提出「撰寫論文註記」之申請,未申請者,請務必自行上網至少選1門課。


申請方式:

本系本學期要申請論文註記的同學,敬請於114/2/25(二)前填寫下方Google表單,並上傳「正式的歷年成績單+填妥自己組別的畢業學分計算表」(在Google表單最後1題合成1個PDF檔,成績單不可用網路查詢成績截圖)。


※上(113-1)學期前已申請過論文大綱審查已完成學位考試已申請過論文註記者最後1題無須上傳檔案,但仍須填寫Google表單提出申請。

※博士生已申請過博士評鑑者,本案仍須提出申請並上傳附件。


畢業學分計算表請下載(含範例):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WrmP9RU1ZEp0qS3RPyG76gIDpodJETF?usp=sharing

Google申請表單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LkA6_n6Wey_8rl_3kg1LGSWBPm55VeKcG75O3T70Wexy9tQ/viewform?vc=0&c=0&w=1&flr=0&pli=1


補充說明:

已修畢所有畢業學分(必修法學外文4學分者,應修畢法學外文),如不想自己網路選「專題討論」(0學分),亦無其他選課規劃者,請提出【撰寫論文註記】之申請:

1.當學期【有選課】就不可申請【撰寫論文註記】。

2.有【期中離校】需求者,請務必申請【撰寫論文註記】。

3.無【期中離校】需求者,可網路選0學分的【專題討論】課程,學期間自行與指導教授保持論文進度及內容的討論。


※完成【撰寫論文註記】,就可以在本學期口試及格後,辦理期中離校以領取畢業證書;若未申請「撰寫論文註記」,只能在期末【專題討論】課程績出來後辦理離校。


如您至截止日未申請撰寫論文註記且未選課,為符合本校每學期須至少選一門課的要求,系辦將為您加選0學分的【專題討論】課程。


目前本(113-2)學期第三階段選課時間訂於:2月13日09:00 ~2月14日17:00,以上時間敬請以課務組最新公告為準。


法律系辦公室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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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886-6-275-7575 Ext. 56105

Email: z11110021@nc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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