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3條及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第10條,截至113學年第1學期已修滿畢業學分的研究生,若本學期(113-2)決定「只註冊,不選課」,可向系辦提出「撰寫論文註記」之申請,未申請者,請務必自行上網至少選1門課。
申請方式:
本系本學期要申請論文註記的同學,敬請於114/2/25(二)前填寫下方Google表單,並上傳「正式的歷年成績單+填妥自己組別的畢業學分計算表」(在Google表單最後1題合成1個PDF檔,成績單不可用網路查詢成績截圖)。
※上(113-1)學期前已申請過論文大綱審查、已完成學位考試、已申請過論文註記者,最後1題無須上傳檔案,但仍須填寫Google表單提出申請。
※博士生已申請過博士評鑑者,本案仍須提出申請並上傳附件。
畢業學分計算表請下載(含範例):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WrmP9RU1ZEp0qS3RPyG76gIDpodJETF?usp=sharing
補充說明:
已修畢所有畢業學分(必修法學外文4學分者,應修畢法學外文),如不想自己網路選「專題討論」(0學分),亦無其他選課規劃者,請提出【撰寫論文註記】之申請:
1.當學期【有選課】就不可申請【撰寫論文註記】。
2.有【期中離校】需求者,請務必申請【撰寫論文註記】。
3.無【期中離校】需求者,可網路選0學分的【專題討論】課程,學期間自行與指導教授保持論文進度及內容的討論。
※完成【撰寫論文註記】,就可以在本學期口試及格後,辦理期中離校以領取畢業證書;若未申請「撰寫論文註記」,只能在期末【專題討論】課程成績出來後辦理離校。
※如您至截止日未申請撰寫論文註記且未選課,為符合本校每學期須至少選一門課的要求,系辦將為您加選0學分的【專題討論】課程。 目前本(113-2)學期第三階段選課時間訂於:2月13日09:00 ~2月14日17:00,以上時間敬請以課務組最新公告為準。
法律系辦公室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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