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已修畢「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之大學部3年級以上學生及碩士班研究生選修
本校法律系為增進學生「結合理論與實務」的學習,使學生修習法院司法實務技能及培養法律人應有的專業倫理,並透過司法實習,培養學生服務及回饋社會的精神,特依據本校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於2020年10月14日通過制訂「法律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並據此項要點新設法律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
經本系洽請台南律師公會推薦實務經驗豐富及法學專業涵養深厚的律師三人:許雅芬律師、林仲豪律師、蔡雪苓律師擔任指導教師。本項課程內容設計分為兩階段:在校授課階段與校外實習階段。
(一)在校授課階段之先導教學:以卷證或案例資料講解民、訴訟程序及相關專業倫理,並講解訴訟文書及相關書類製作等等。預定先於6月29日及6月30日採密集上課講習。
(二)校外實習階段:修課學生於暑假期間分二梯次於7月及8月分別至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個月(週一至週五合計20天、每天7小時共140小時)。實習內容包含:協助訴訟輔導、協助準備訴訟事務、閱卷方法、案件爭點分析以及擬作訴訟書類等。
本項課程除了法律專業的學習外,更重視學習溝通技巧、閱讀會計帳冊等能力的訓練,不僅對於法律系同學是跨領域的學習,對於有心理或會計等專業基礎而雙主修法律或本系碩丁組的同學而言,亦可透過此項實習課程運用其專長於實際法律案件,促進與實務界的互動。
詳細課程時間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