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學生申請「學生輔導活動費」補助公告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公告
本系學生若需申請「學生輔導活動費」補助,如舉辦或參加校內外的活動或競賽、系學會活動、系球隊比賽等,請於111年11月11日以前,備妥以下相關文件向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若是111年11月11日以後的支出,亦可申請,但請提早交至本系辦公室,若本系經費核銷完畢或超過申請期限,將無法核銷:
一、活動補助核銷表:
依據學校規定,本項補助經費限與「學生輔導」有關的活動,故須先請輔導老師簽章每1張核銷表,如附件,可向系辦公室領取或自行下載,每1張收據請填寫1張核銷表(如餐費填1張、交通費填1張),請詳填各項內容。
二、支出單據、發票之正本:
單據日期必須是2022年(民國111年),抬頭為「國立成功大學」,本校統一編號為69115908 ,必須符合學校核銷之相關規定。
三、活動簡介證明文件:
格式自訂,含活動的主題性質、時間、地點、經費預算表、指導教師、參加人員名單等。
四、若學校未通過申請,則原補助額度將流用至其他用途。
(請詳見附件)
檔案下載(1):
學生活動補助核銷表
檔案下載(2):
111學生活動申請輔導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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