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 開學選課公告
110.8.16、110.9.3
符合本校規定可於開學至本系辦公室選課者,詳如下,請於110年9月15日上午8:30至110年9月23日下午4:30至本系辦公室登記選課:
一、新錄取本系110學年度之轉學生、轉系生、雙主修、輔系、碩士班丁組新生等,限登記本系規定之必修課程,可自由選擇分班課程,教室額滿為止,若登記選修課程必須符合選課條件且網路選課尚有餘額。
二、本系之復學生、延畢生、其他有特殊因素尚未內定必修課程者,限依「學號倒數第2碼的單、雙數」登記選課,不辦理換班。
三、本系生、雙主修生、輔系生若違反本系「強制先修規定」,不可加選。
擬修課程 | 強制先修課程 | 強制先修課程分數限制 |
行政法 | 憲法 | 50分以上 |
民法債編總論 | 民法總則 | 50分以上 |
民法債編各論 | 民法總則 | 50分以上 |
刑法分則 | 刑法總則 | 50分以上 |
四、欲加簽之課程如有設定選課之先修課程等條件,請檢附本校歷年成績單或先修課程已通過的本校成績截圖,以利審查選課資格,未檢附者,無法辦理選課。
五、若經審查不合格或教室額滿,將無法選課,請自行上網確認選課結果。
六、為配合本校開學採線上授課,以上選課可將附件之「開學選課單」email至本系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