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109學年度【雙主修、輔系】申請注意事項
2020.7.2
一、 申請依據:「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修讀雙主修辦法」及「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修讀輔系辦法」(如附件或至本系系網查詢)。
二、 申請日期:申請人請依學校公告辦理,於2020年7月22日(三)以前,備妥以下文件資料,向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 申請文件:若同時申請「雙主修」及「輔系」,請分別送交「2份」申請文件。
(一) 雙主修 / 輔系 申請單 :請使用學校規定之表單。
請先經主修學系同意,再送本系審查。右上方的空白處註明手機號碼,
以方便聯絡相關事項。
(二)中文「歷年成績表」正本 :請至註冊組申請。
若同時申請雙主修及輔系,請分別送交「2份」中文「歷年成績表」正本。
(三)「名次證明」正本:請至註冊組申請。
1. 至108學年度第1學期僅有一個學期的排名者(如一年級):
請另附「名次證明」正本(註冊組外的投幣機可申請)。
2. 至108學年度第1學期已有兩個學期以上的排名者(如二年級以上):
為證明是否符合本系規定「總排名在該班學生人數之百分比」,請附:
(1)「名次證明」正本(註冊組外的投幣機可申請)。
(2)請註冊組所屬系所承辦人註記「統計至108年度第1學期之總排名
在該班學生人數之百分比」。
四、 錄取公告:本系將擇日進行審查,並於本系網站公告錄取結果及選課方式,
錄取者須依照本系公告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