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108學年度【雙主修、輔系】申請注意事項
2019.6.21
一、申請依據:「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修讀雙主修辦法」及「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修讀輔系辦法」(如附件或至本系系網查詢)。
二、申請日期:申請人請在2019年8月15日(四)以前,備妥以下文件資料,向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一)雙主修 / 輔系 申請單 :必須依學校規定上網登錄及列印。
1. 先經主修學系同意,再送本系審查。
2. 請於申請表右上方的空白處註明手機號碼,以方便聯絡相關事項。
3. 若同時申請「雙主修」及「輔系」,請分別送交「2份」。
(二) 中文「歷年成績表」正本 :
1. 請附本校「歷年成績表」正本1份,其中107學年度上、下學期之各科成績必須皆已確定。
2.【截至107學年度下學期之成績班級總名次】及【該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之百分比】,若尚無法由註冊組確定及註記,可由本系日後統一請註冊組提供。
3. 若同時申請「雙主修」及「輔系」,請分別送交「2份」。
四、 錄取公告:本系將擇日進行審查,並於本系網站公告錄取結果及選課方式,錄取者須依照本系公告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