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法律學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 開學注意事項 公告(持續更新中)
106年8月30日開始陸續更新
106年9月5日
106年9月7日
106年9月15日
106年9月21日
一、本學期開學注意事項如下,其他未特別公告的課程,自第一週(106年9月18日起)
正常上課,請修課同學務必準時出席,以利各科教師規劃考試及報告等事宜。請注意
本系最新公告、老師授課大綱及教學平台等相關事項。
二、本學期碩博班「法學外文」類課程舉辦「語文測驗」注意事項:
依據本系碩士學位修業補充規定,碩士班甲、乙、丙、丁各組研究生皆應修習外文
(任選英、德、日、法文等)法學名著選讀(法學外文)四學分,並事先取得修課資格:
(一) 需要參加本系本學期舉辦之語文測驗者(碩士班甲、乙、丙、丁各組研究生依修業規定
才需要報名,其他同學可依照老師的公告直接參加考試),請於106年9月18日(一)
開學前,向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可email至本系辦公室em66100@email.ncku.edu.tw,於
系辦公室回覆後,才完成報名。),逾期申請者由該科任課教師決定是否舉行測驗,請務
必出席第一週的法學外文課程,由任課老師於當日或另外擇日進行測驗。
(二)具有符合本系規定之語言能力證明者,請於該法學外文課程的第一週上課前,將該
證明之正本及影本交至本系辦公室,正本驗後請當場領回,影本由本系存查。
(三)已通過測驗、已提出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所有修課學生(含碩博生及大學生),是否
仍需要參加任課教師舉辦之語文測驗,由任課教師決定,若任課教師未指定,則預定
所有選修該科的學生第一週上課皆要參加語文測驗,故請所有選修該科的同學,務必
第一週準時上課,以參加語文測驗。老師舉辦語文測驗當天,若無特別公告,則照常
上課。
授課教師 | 開學注意事項(持續更新中)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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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澤天 老師 106.9.21 | 學士班:「法學緒論」第一週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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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仁 老師 106.9.15
| 碩博班:「美國法學名著選讀(一)」已改在社會科學大樓北棟1樓D501階梯教室,並增加網路選課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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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易典 老師 106.9.5 | 一、學士班:「服務學習(三)」 「服務學習(三)」請於九月十八日星期一 早上十一點十分至十二點於80109填寫班表,當日未填寫者請退選或學期末以零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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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維音 老師 | 一、碩博班:「勞動法」 、「社會救助法專題研究」: 第一週停課1次,補課時間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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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育典 老師
| 一、碩博班:「德國法學名著選讀(四)」 1.舉辦語文測驗的日期:預定第1週上課時、原教室。 2.必須參加語文測驗的同學(打V者): V只有需要取得修課資格的同學(碩士班甲乙丙丁組尚未取得修課資格)才參加語文測驗考試。
□所有修課同學都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不論是否已取得修課資格,即使已考試通過或提出語言證明者也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老師若未指定,則預設此項) 3.其他注意事項:不可參考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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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仁 老師
| 一、碩博班:「美國法學名著選讀(一)」 1.舉辦語文測驗的日期:預定第1週上課時、原教室。 2.必須參加語文測驗的同學(打V者): V所有修課同學都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不論是否已取得修課資格,即使已考試通過或提出語言證明者也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老師若未指定,則預設此項)
□只有需要取得修課資格的同學(碩士班甲乙丙丁組尚未取得修課資格)才參加語文測驗考試。
3.其他注意事項:不可參考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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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效文老師
| 一、碩博班:「刑事法法學德文(一)」 1.舉辦語文測驗的日期:預定第1週上課時、原教室。 2.必須參加語文測驗的同學(打V者): V只有需要取得修課資格的同學(碩士班甲乙丙丁組尚未取得修課資格)才參加語文測驗考試。
□所有修課同學都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不論是否已取得修課資格,即使已考試通過或提出語言證明者也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老師若未指定,則預設此項)
3.其他注意事項:不可參考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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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澤天老師
| 一、碩博班:「進階法學德文(一)」 1.舉辦語文測驗的日期:預定第1週上課時、原教室。 2.必須參加語文測驗的同學(打V者): V所有修課同學都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不論是否已取得修課資格,即使已考試通過或提出語言證明者也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老師若未指定,則預設此項)
□只有需要取得修課資格的同學(碩士班甲乙丙丁組尚未取得修課資格)才參加語文測驗考試。
3.其他注意事項:考試可帶德漢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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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汶津老師
| 一、碩博班:「民商法法學德文(一)」 1.舉辦語文測驗的日期:預定第1週上課時、原教室。 2.必須參加語文測驗的同學(打V者): V只有需要取得修課資格的同學(碩士班甲乙丙丁組尚未取得修課資格)才參加語文測驗考試。
□所有修課同學都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不論是否已取得修課資格,即使已考試通過或提出語言證明者也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老師若未指定,則預設此項)
3.其他注意事項:可攜帶紙本字典。其餘注意事項另公告在Moodle上,欲選修本課程的同學務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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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郎 老師
| 一、碩博班:「日本法學名著選讀(一)」 1.舉辦語文測驗的日期:第1週上課時、原教室。 2.必須參加語文測驗的同學(打V者): V只有需要取得修課資格的同學(碩士班甲乙丙丁組尚未取得修課資格)才參加語文測驗考試。
□所有修課同學都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不論是否已取得修課資格,即使已考試通過或提出語言證明者也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老師若未指定,則預設此項)
3.其他注意事項:不可參考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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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登科老師
| 一、碩博班:「公法法學德文(一)」 1.舉辦語文測驗的日期:預定第1週上課時、原教室。 2.必須參加語文測驗的同學(打V者): V只有需要取得修課資格的同學(碩士班甲乙丙丁組尚未取得修課資格)才參加語文測驗考試。
□所有修課同學都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不論是否已取得修課資格,即使已考試通過或提出語言證明者也要參加語文測驗考試。(老師若未指定,則預設此項)
3.其他注意事項:可攜帶紙本字典。其餘注意事項另公告在Moodle上,欲選修本課程的同學務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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