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106學年度第1學期 特殊因素 書面選課加簽 公告 2017.09.06
一、 書面選修加簽【本系的課程】:
(一)領取【法律學系課程專用選課加簽單】: 本系統一自2017年9月25日(第2週之星期一)開放至本系辦公室領取【法律學系 課程專用選課加簽單】,本系及外系生加簽本系課程請使用本系課程的【加簽單】, 第1週不開放領取本系課程的【加簽單】。
(二)交回【法律學系課程專用選課加簽單】: 本系限於2017年9月29日(第2週之星期五,第3階段網路選課結束後)至2017年 10月3日下午5:00以前,才能將【法律學系課程專用選課加簽單】本系辦公室,提 前及逾時皆不收件,可請人代交。
(三)加簽結果: 本系原則上依照【加簽單】交回本系辦公室的順序審查及選課,額滿為止,故必須經由 本系登錄選課完畢後,選課才生效,若超過教室容量及教師要求或違反選課規定,交回 之【加簽單】無效,請自行上網確認選課結果,若有問題,請於2017年10月3日下午 5:00以前,親自向本系查詢確認選課結果,逾時請自行負責。
(四)注意: 本系學士班學生、雙主修、輔系生都必須遵守本系之「強制先修」規定(可參考本系 網頁 http://www.law.ncku.edu.tw/law/Pages/CourseTabs.aspx ),若違反「強制先修」規定, 即使老師同意簽名,亦不可辦理書面選課加簽,交回之【加簽單】無效。
二、 書面選修加簽【外系的課程】: 請先到開課系所單位確認適用的選課表單及規定,若需要本系提供選課表單,本系生 開學第一週即可至本系領取【外系課程特殊因素選課表】(不同於法律系課程的加簽單), 並將此選課表交回「該開課系所單位」,非交回本系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