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 法律學系 碩士學分班 第六期 報名事項及課程總表 111.7.15
一、報考資格:
(一)基礎學分班: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大學或符合教育部認定境外大學之法律系(含雙主修)以外之學士以上學位資格者。
(二)專業學分班: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大學或符合教育部認定境外大學之法律系畢業或具有法律系雙學位而得有學士學位或具法律系畢業同等學力者。
*說明:法律學系含財經法律系、法學系、司法系、政治法律系、科技法律學系、財金法律學系等。
二、上課時間及地點:
111年9月5日至112年1月7日,請詳見本系「基礎學分班」及「專業學分班」課表,如下。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繳交資料:
1.審核資料:
(1)申請表:請至本系網頁之招生公告下載 http://www.law.ncku.edu.tw/
(2)學士學位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之影本
2.請擇一方式寄回:
(1)電子郵寄:111年9月2日中午12:00以前,將電子檔寄至本系辦公室信箱 em66100@email.ncku.edu.tw
(2)紙本郵寄:111年8月29日以前,寄至本系 70101台南市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註記「碩士學分班報名」,以郵戳為憑。
(二)線上報名:
1. 請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網頁報名系統完成報名: http://nckustory.ncku.edu.tw/resweb
2. 自報名系統開放至111年9月2日中午12:00止。
(三)選課及繳費:
1.請依照報名資格選修「基礎學分班」及「專業學分班」之課程。
2.請至報名網頁查詢審查結果,錄取者請於111年9月5日以前,完成選課及繳費,每學分新台幣 4,800元整,無報名費。
四、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本系簡章及公告。
科 目 名 稱 | 授課教師 | 職稱 | 學分 | 上課時間 | 教室 (本校力行校區社會科學大樓南棟7樓) | 備註 |
民法總則 | 葉婉如 | 副教授 | 2 | 星期一18:10至20:00 | 研討室A | 基礎學分班 |
憲法 | 陳宗憶 | 副教授 | 3 | 星期二18:10至21:00 | 研討室B | 基礎學分班 |
刑法總則 | 許澤天 | 教授 | 3 | 星期四19:10至22:00 | 研討室A | 基礎學分班 |
海運科技安全法專題研究 | 蔡志方 | 教授 | 2 | 星期一18:10至20:00 | 研討室B | 專業學分班 |
國際戰爭法專題研究(一) | 陳怡凱 | 副教授 | 2 | 星期二18:10至20:00 | 研討室A | 專業學分班 |
刑法爭議專題研究(一) | 許澤天 | 教授 | 2 | 星期五18:10至20:00 | 研討室A | 專業學分班 |
文化創意與法律專題研究(一) | 陳思廷 | 副教授 | 2 | 星期六10:10至12:00 | 研討室A | 專業學分班 |
企業併購法專題研究 | 陳俊仁 | 教授 | 2 | 星期日10:10至12:00 | 研討室A | 專業學分班 |
智慧財產權法案例研究(一) | 陳思廷 | 副教授 | 2 | 星期六13:10至15:00 | 研討室A | 專業學分班 |
國立成功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 法律學系碩士學分班 第六期 報名申請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