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
(一) 具科際整合特色之法學教育與研究
本校之特色與優勢,乃具有厚實之自然科學傳統,理、工、醫學領域不僅研究人力充沛,有許多的創造與發明。這個特色,使得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深受理、工、醫教師與學生的重視。是故,智慧財產權的教學與研究,應該是本校法律系的發展方向之一。此外,任何自然科學研究之過程、成果之實施等,均與法律有關,為使本校自然科學之研究與教學更具圓滿性,有關之法律課程,與醫學院有關之醫療法律,如醫事法、葯事法、醫療糾紛處理法、優生保健法、全民健康保險法;與理學院有關者,如生物科技法、基因科技法、能源法;與工學院有關者,如環保法、工業安全法、礦業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船舶法、航空法;與管理學院有關者,如消費者保護法、交通法規、經貿企業法、稅務法規、商業會計與政府會計法規、資訊法、商標法;與理、工及醫學院均有關之專利法及與各學院均有關之著作權法等,均應成為本系課程之重點。此外,為有效達成科際整合之教學與研究,相關法律課程應酌量由法律學系與有關之其他學系教師共同擔任或透過跨領域研討為之。
(二) 科技與人文關懷並重
21世紀人類生活取向,將為科技與人文並重之時代。基於法與時轉及規範人類生活秩序之需求,相關課程自亦應朝此方向設計。由於本校位處文化古都臺南,南部科學園區復近在咫尺,因此最易於提供培養科技與人文關懷並重之法學研究與教學條件,相關之科技法律(如環境保護、工業安全與勞工安全衛生…等)與文化法律(如法哲學、教育法、文化資產保護法、宗教法等),均應成為本系發展之方向與重點,以擺脫過去法學教育易淪為「法匠訓練」之窠臼,而以培養具有科技與人文關懷並重之法律人為重任。
(三) 理論與實務並重
本系所一方面要厚植學理基礎之基本養成,另一方面為使本系所學生能真正學以致用,本系所設有法律服務社,為本校師生與社會大眾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深入民間,並就近與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南地方法院、律師公會等實務界及企業界保持密切之教學研究合作,期達成理論與實務兼具之目標。
教學特色
本系課程結構分為基礎必修課程與組群選修課程。基礎必修課程依課程先後次序按學年排定,為法律學系學生必備之法律知識;選修課程則依學生性向及未來發展選修,按基礎法學、公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及程序法學等領域及科際整合規劃課群,以培養具專業能力之法律人才為宗旨,並為日後增班或分組之芻形。
本系課程設計原則採四年修畢,由基礎課程為主軸,輔以選修課程之專題研究,養成訓練理論與實務並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與專業判斷能力。 本系開設之課程,特別顧及學生將來之畢業出路與工作上之實際需要。因此,除以下表列的課程以外,將來還會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研擬適切的新課程,並因應情勢變遷調整原有的課程。
(一) 具科際整合特色之法學教育與研究
本校之特色與優勢,乃具有厚實之自然科學傳統,理、工、醫學領域不僅研究人力充沛,有許多的創造與發明。這個特色,使得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深受理、工、醫教師與學生的重視。是故,智慧財產權的教學與研究,應該是本校法律系的發展方向之一。此外,任何自然科學研究之過程、成果之實施等,均與法律有關,為使本校自然科學之研究與教學更具圓滿性,有關之法律課程,與醫學院有關之醫療法律,如醫事法、葯事法、醫療糾紛處理法、優生保健法、全民健康保險法;與理學院有關者,如生物科技法、基因科技法、能源法;與工學院有關者,如環保法、工業安全法、礦業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船舶法、航空法;與管理學院有關者,如消費者保護法、交通法規、經貿企業法、稅務法規、商業會計與政府會計法規、資訊法、商標法;與理、工及醫學院均有關之專利法及與各學院均有關之著作權法等,均應成為本系課程之重點。此外,為有效達成科際整合之教學與研究,相關法律課程應酌量由法律學系與有關之其他學系教師共同擔任或透過跨領域研討為之。
(二) 科技與人文關懷並重
21世紀人類生活取向,將為科技與人文並重之時代。基於法與時轉及規範人類生活秩序之需求,相關課程自亦應朝此方向設計。由於本校位處文化古都臺南,南部科學園區復近在咫尺,因此最易於提供培養科技與人文關懷並重之法學研究與教學條件,相關之科技法律(如環境保護、工業安全與勞工安全衛生…等)與文化法律(如法哲學、教育法、文化資產保護法、宗教法等),均應成為本系發展之方向與重點,以擺脫過去法學教育易淪為「法匠訓練」之窠臼,而以培養具有科技與人文關懷並重之法律人為重任。
(三) 理論與實務並重
本系所一方面要厚植學理基礎之基本養成,另一方面為使本系所學生能真正學以致用,本系所設有法律服務社,為本校師生與社會大眾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深入民間,並就近與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南地方法院、律師公會等實務界及企業界保持密切之教學研究合作,期達成理論與實務兼具之目標。
教學特色
本系課程結構分為基礎必修課程與組群選修課程。基礎必修課程依課程先後次序按學年排定,為法律學系學生必備之法律知識;選修課程則依學生性向及未來發展選修,按基礎法學、公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及程序法學等領域及科際整合規劃課群,以培養具專業能力之法律人才為宗旨,並為日後增班或分組之芻形。
本系課程設計原則採四年修畢,由基礎課程為主軸,輔以選修課程之專題研究,養成訓練理論與實務並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與專業判斷能力。 本系開設之課程,特別顧及學生將來之畢業出路與工作上之實際需要。因此,除以下表列的課程以外,將來還會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研擬適切的新課程,並因應情勢變遷調整原有的課程。
本系所有法律課程並將採取實例演習及嚴格之作業,以確保學生對於法律問題的處理能力,並確保其畢業後謀職的優勢競爭力。
因應海洋委員會的成立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14(SDG 14: Conserve and sustainably use the oceans, seas and marine resource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推動,本校校長特別指示本系開設「國際海洋法」、「國際海洋環境法」、「食品衛生法」、「魚類養殖」等相關課程,以便使學生正確認識海洋永續發展的重要性,海洋環境生態之永續保護,以及確保海產食物是來自於合乎生態體系的養殖方式所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