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法律學系碩士班分組招生,原招生名額為30名,又科技法律研究所在100學年度併為法律學系碩士班丁組(科際整合法律組),且丙組增加2個名額,故合計共48名:甲組(公法組)11名,乙組(民商法組)13名,丙組(刑法組)8名,丁組(科際整合法律組) 16名;106學年度起招收在職專班12名,108學年度起增加為13名。至於,本系博士班於95學年度成立,每年預定招收博士生甲(公法組)乙(民法組)丙(刑法組)組,共3名,並於108學年度增設丁組(財經法組)1名。
本系為配合台南科學及科技園區之成立與政府經貿科技發展政策、經貿社會結構之發展、兩岸關係之發展與本校建立綜合性大學與科際整合等,所需要之法學人才,而設計相關課程,以基礎法學為根基,從事與經濟之發展有密切關係之經濟、貿易、勞工、環保與科技法律等相關法學之研究。
教學目標
(一) 具科際整合特色之法學教育與研究﹕
本校之特色與優勢,乃具有厚實之自然科學傳統,理、工、醫學領域不僅研究人力充沛,更有許多的創造與發明。這個特色使得智慧財產權問題深受理、工、醫教師與學生的重視。是故,智慧財產權的教學與研究是本系的發展方向之一。此外,任何自然科學研究之過程、成果實施均與法律有關,為使自然科學之研究與教學更具圓滿性,有關理、工、醫學領域之法律課程,均為本系課程之重點;而為有效達成科際整合之教學與研究,相關法律課程應酌量由法律學系與有關之其他學系教師共同擔任或透過跨領域研討為之。
(二) 科技與人文關懷並重﹕
21世紀人類生活取向,將為科技與人文並重之時代。基於法與時轉及規範人類生活秩序之需求,相關課程自亦應朝此方向設計。由於本校位處文化古都臺南,南部科學園區復近在咫尺,因此最易於提供培養科技與人文關懷並重之法學研究與教學條件,相關之科技法律(如環境保護、工業安全與勞工安全衛生…等)與文化法律(如法哲學、教育法、文化資產保護法、宗教法等),均應成為本系發展之方向與重點,以擺脫過去法學教育易淪為「法匠訓練」之窠臼,而以培養具有科技與人文關懷並重之法律人為重任。
(三) 理論與實務並重﹕
本系一方面要厚植學理基礎之基本養成,另一方面為使本系學生能真正學以致用,本系設有法律服務社,為本校師生與社會大眾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深入民間,並就近與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南地方法院、律師公會等實務界及企業界保持密切之教學研究合作,期達成理論與實務兼具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