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法律學研究所奉准於84學年度籌備,自85學年度起正式招生,由蔡志方教授兼任首任所長;法律學系學士班於92學年度正式成立,由郭麗珍教授兼任首任系主任,第一屆招收新生40名,並逐年增加學生人數,95學年度以後,每年預定招收人數達60人,又為配合學校新系所成立,104學年度起預定招收人數改為58人。為因應國家及本校培養科際整合法律人才之發展及需求,93學年度成立科技法律研究所,由郭麗珍教授兼任首任所長,招收研究生16名。97學年度至102學年度,由許育典特聘教授兼任系主任(暨所長),在全系教師及同仁致力教學與照顧學生的互動下,高中生選填志願的排名已躍升為全國第三志願,並持續進步中。103學年度起,則由陳俊仁教授兼任系主任,並將以學生、教師與本系為三大核心,致力於共同成長與發展。109學年度起,則由陳運財教授兼任系主任。112學年度起,由王效文教授兼任系主任一同帶領系上前進。
法律學系碩士班分組招生,原招生名額為30名,又科技法律研究所在100學年度併為法律學系碩士班丁組(科際整合法律組),且丙組增加2個名額,故合計共48名:甲組(公法組)11名,乙組(民商法組)13名,丙組(刑法組)8名,丁組(科際整合法律組) 16名;106學年度起招收在職專班12名,108學年度起增加為13名,自111學年度分為甲組及乙組,各組招生13名。至於,本系博士班於95學年度成立,每年預定招收博士生甲(公法組)乙(民法組)丙(刑法組)組,共3名,並於108學年度增設丁組(財經法組)1名。
本系為配合台南科學及科技園區之成立與政府經貿科技發展政策、經貿社會結構之發展、兩岸關係之發展與本校建立綜合性大學與科際整合等,所需要之法學人才,而設計相關課程,以基礎法學為根基,從事與經濟之發展有密切關係之經濟、貿易、勞工、環保與科技法律等相關法學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