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報道歉與不表意自由保障-從法律與道德之交錯解析大法官釋字第六五六號解釋(新新聞案)
主 講 人:司法院陳春生大法官
活動日期:2010-11-09
活動時間:15:00~17:00
參與人數:0
地  點:法律學系實習法庭(社會科學大樓北棟2樓)
備  註:主持人:成大法律系暨科法所許育典 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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